北京医疗机构“扩容” 朝阳医院常营院区3月底试运行******url:https://m.gmw.cn/2023-01/07/content_1303247357.htm,id:1303247357
中新网北京1月7日电(徐婧杜燕)记者从2023年北京市朝阳区两会获悉,目前朝阳医院常营院区主体竣工,增设床位1000张,计划今年3月底投入试运行。该区今年还将加快推进北京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推进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来广营院区和嘉会国际医院的建设。
当前,北京疫情防控工作仍处在关键时期,朝阳区构建从社区医院到三级医院的分级诊疗体系,实现重症去三甲,康复在社区,让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该区在292家医疗机构开设了发热门诊(诊室),为发热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针对危急重症患者的就医需求加快推进急诊扩容增效,在有条件扩容的二、三级医院增加了5085平方米急诊区域,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安全。
“朝阳医院、安贞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垂杨柳医院作为四家牵头的医院,把四个片区内的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和全区正在运行的200多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连接起来,形成医联体单位,实现重症去三甲,康复在社区。”朝阳区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说,从三级医院转回社区进行输液治疗,在朝阳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可实现,居民在三级医院完成检查、开药,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即可携带药品返回社区进行后续输液治疗。
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诊遇到疑难重症、原有疾病加重或出现复杂变化时,可协调医联体单位开通绿色通道进行转诊;如患者在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稳定后,可以转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近康复治疗。2022年1至11月,医联体内二三级医院下转患者28735人次,基层单位向二三级医院上转患者46805人次。
“2023年,我们将持续优化分级诊疗救治体系,确保发热门诊应开尽开,对急诊患者应接尽接、重症患者应治尽治,康复期患者应转尽转,并通过多种举措为脆弱人群提供医疗服务。”负责人说。
据介绍,朝阳医院常营院区现已主体竣工,计划2023年3月底投入试运行,将进一步缓解北京市东部地区百姓看病难题。朝阳医院常营院区设计总床位1000张,设有包括内、外、妇、儿科在内的全部学科的门诊、急诊急救以及住院部,并承担科研及教学任务。
同时,安贞东方医院也在建设进程中,建成后,将成为北京市以治疗心血管疾病为重点的三级甲等标准的非营利性综合医院,设置总床位800张,惠及周边40余万居民。
此外,朝阳区今年还将加快推进北京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推进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来广营院区建设;不断完善现代化、国际化医疗体系,推进嘉会国际医院建设;引进国际化高水平运行管理团队,并通过多项措施推动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国际化医疗服务。(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